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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措施

1-3 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措施

(1) 实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中心实施校、院级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配备了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验课程的设置情况设若干实验室与办公室,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实验课的准备以及实验室开放等工作。

(2) 实行科学、规范的开放管理机制。管理制度规范化、人性化,以学生为本。中心所有实验室在集中实验课以外的时间全部对外开放,学生可按照中心规范的预约程序与相关实验管理人员进行预约,然后在相关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

(3) 实验教学运行经费投入制度化。学校根据中心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按年度下拨一定数量的实验室维持费,保障中心实验教学及相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4) 实验教学考评办法科学合理。鼓励教师积极投入和改革创新,组织精干高效的实验教学研究队伍。实验教学教师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均按学校相关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以保证示范中心的教学质量。

(5) 重视实验教学改革和考核制度。中心重点抓实验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的确定,实验教材、实验大纲及实验指导书的编写和选材。抓好实验人员队伍建设,并根据实验工作提出具体管理方案,健全实验室安全与防火等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实验安全和环境。

(6) 加强实验教学研究。中心教师不断学习掌握设计学科实践领域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动态及最新理论,为本实验室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承担设计类相关教学和实践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

(7) 创新与国际化。着力拓宽学生的设计基础与技术基础,提高学生创意思维、设计方法与国际视野;培养面向广东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系统的设计方法、技术与手段,具有国际化视野、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设计创新能力,从事设计类相关领域创新研究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